2026年全国柔道积分赛(新疆站)竞赛规程

激情球迷社区 2026-07-16 19:49:14

一、竞赛项目

(一)公开组:

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二)U22组:

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7月18日裁判员报到,19日运动队报到,25日离会)

地点:新疆体育中心体育馆

三、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柔道联合会裁判规则。

(二)比赛为4分钟,加时赛无时间限制。

(三)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四分之一复活制。当本级别参赛人数小于等于7人时,采用循环赛赛制。

(四)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国际柔联道服规则的柔道服和服装参赛,并服从组委会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道服检查,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除当期国家队运动员外,参赛道服背后禁止缝制非组委会统一提供的号码布。

(五)竞赛要求

1.本次比赛设8名种子,1号和8号选手排在A区的上半区,2号和7号选手排在B区的上半区,3号和6号选手排在B区的下半区,4号和5号选手排在A区的下半区。本次比赛的种子选手资格将按照全国积分排名确定。同单位运动员落位在同一半区的,不再进行调整。

2.本次比赛运动员称重将安排在比赛的前一日18:00开始。(第一日比赛赛前称重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仅本队运动员称重时,允许同性别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1人进入称重室监称,不参加称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称重室参加赛前称重以及超重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称重体重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随机称重将在每天比赛开始前1小时进行。参加随机称重的运动员名单抽签在当天比赛开始前1小时公布,由编排人员完成,每个级别抽取4名运动员参加。运动员应在当天比赛开赛前1小时内完成称重。赛前随机称重的体重不超过本级别体重限制的5%。

4.教练员参加组委会、抽签会及决赛临场指导时必须着正装(西装、中山装)入场。非本期国家队集训人员禁止穿着带有五环标识、国旗标识、中国标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China”“CHN”等)的道服参赛(本条亦适用于团体赛)。

5.每名教练员仅可代表本单位进行临场指导,符合体教联合培养政策的运动员的教练员,也可代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临场指导。所有临场指导教练员应列入被指导运动员所在队伍的报名表。检录工作人员将按照报名情况对临场指导的教练员身份进行审核。

6.竞赛日期间,热身场地在每日11:00前仅限当日比赛的运动员及其指定陪练凭称重时发放的专用标识贴(贴于证件上)在热身垫上活动。专门时段内,非当日比赛运动员可前往看台观赛,随队官员通行不限;严禁在热身垫上开展非热身活动,或以躺卧、坐姿占用垫子空间及堆放个人物品。所有人员应配合裁判核查证件与标识,对拒不配合者将依据赛风赛纪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教练员指导比赛应在裁判员做出“暂停”(matte)和“开始”(hajime)指令之间进行。如比赛中教练员因违反规则被请出场地,则该场比赛禁止其他教练入场参与指导工作。

8.注册教练员禁止在临场指导席以外的区域(如看台、内场出入口等)指导比赛,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赛风赛纪处理。

四、参赛办法

(一)参加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行业体协及各体育院校等拥有柔道项目全国注册资格的单位,可报名参赛。每单位可报名1支代表队。

2.代表体育院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在本年度各项赛事中应保持代表单位不变。

3.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参赛依总局相关管理办法报名。

(二)运动员资格

1.公开组参赛运动员出生日期必须为2009年12月31日(2026年底前年满17岁)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U22组参赛运动员出生日期必须为2009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之间(即17岁-22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柔道比赛。

3.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保险,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本人运动伤害保险证明。

4.参赛运动员必须完成2026年年度注册,且在本年度只能代表一个注册单位报名参赛;双重注册的运动员,本年度代表单位需保持一致。

5.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中国柔道协会运动员注册表(在运动员注册系统中下载)、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以及监护人签字的同意比赛函(未成年人提供)参加比赛。

(三)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每个年龄组(公开组、U22组)各16人,其中每个年龄组男子和女子各7个参赛级别中的各2个级别分别最多可报名3人,其余级别最多可报名2人。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级别的个人赛,且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2.请各队仔细阅读竞赛规程和补充通知的规定,做好运动员的赛前训练和管理,参赛队工作人员应合理安排工作,明确分工和责任。

3.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减少参赛人员,如确有原因需减少人员,应向组委会书面说明(加盖省级报名主管单位公章)有关原因,同时应按规定缴纳已发生的食宿预订等费用。

4.报名截止后至报到日前一周,如需替换或增加参赛人员,也应向组委会书面说明(加盖省级报名主管单位公章)有关原因。

5.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可更换一次运动员参赛级别,应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并予以确认。超过一周后,将不允许更换运动员级别。

6.参赛队报到时应对报名名单及运动员参赛级别进行最终确认并签字。最终确认名单时仅可减少参赛运动员,但不得替换和新增。一经签字视为最终报名确定,无法更改参赛信息。

请各参赛单位领队扫码进入运动队工作联络群。

8.各参赛单位须在7月19日晚20时之前抵达报到处,并签字确认本单位报名信息,将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以及运动员相关保险证明材料一并交组委会,过时按弃权论。

9.运动员相关保险由各参赛单位及运动员本人负责,比赛期间运动员出现伤病及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积极采取相应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事故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10.运动队报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或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2)运动员有效期内的运动伤害保险证明;

(3)运动员注册表(请在运动员注册系统中下载);

(4)反兴奋剂承诺书、赛风赛纪承诺书;

(5)未成年运动员参赛,须提供监护人签字同意比赛函;

(6)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7)参赛队伍抵离信息表;

(四)申诉规定

1.比赛不设临场申诉,裁判员在比赛现场不对队伍口头提出的异议做出回应。各代表队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赛后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录像回放申请,仲裁委员会和裁判长将根据规则进行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但不更改比赛结果。

2.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必须在教练员联席会议上提出,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领队签字后提交仲裁委员会审查,一经核实,将即刻取消被申诉人员参赛资格。抽签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资格问题。

(五)相关经费

参赛费用的规定将在补充通知中说明。除补充通知中注明的费用标准外,中国柔道协会及组委会将不收取任何其他参赛费用,如有疑问,可向组委会反映有关情况。

五、运动员资格审查

(一)协会工作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

(二)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确有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理。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年龄组比赛各个级别录取前十六名。采用循环赛赛制时,从第四名开始允许并列名次。

(二)各年龄组比赛各级别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第五至七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三)各年龄组比赛将分别评选“敢斗奖”和“最佳技术奖”各3名,“体育道德风尚奖”不分年龄组,按参赛队总数的20%评选,不足1队的按1队计算。

(四)公开组比赛第1、2名可授予“运动健将”称号;3、4名可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U22组比赛成绩不授予技术等级。

七、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

(一)本次比赛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柔道项目赛事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中国柔道协会柔道运动行为规范(试行)》,请各参赛队加强管理,全体参赛人员自觉遵守。

(二)比赛期间设置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监督信箱,如发现违规作弊等赛风赛纪问题、兴奋剂问题等可随时反馈。

(三)本次大赛将举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题教育会,全体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其他辅助人员务必准时参加,认真学习;培训前将安排签到并记录缺席情况。会后将进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考试,第一次考试未通过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如再不通过将无法参与此次比赛。

(四)所有参赛人员禁止使用违禁药品、违禁手段以及违反反兴奋剂相关规定。比赛期间,组委会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20号令》开展工作,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将对运动员进行反兴奋剂抽查。

(五)大赛期间各代表队必须于驻地餐厅用餐,外出就餐和食用外卖食品是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将按照规定对相关运动员和参赛队进行处理。

(六)各代表队必须严格按照总局相关规定及时将参赛运动员行踪信息和用药豁免申请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

(七)所有参赛人员须凭本人参赛证方可进入赛场相应区域。领队及教练员参加会议和临场指导时应遵守着装规范。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次大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柔道协会。

附件:

1.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2.未成年人同意函

3.赛风赛纪责任保证书

4.反兴奋剂责任保证书

5.报名表

6.参赛队伍抵离信息表

举摔柔中心

2026年6月24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